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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高院发布反家暴司法大数据
        除了女性受害者受害者,今年有6名男性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妻子是个暴脾气,情绪失控时会把家里的碗、杯子摔烂。在长达7年的婚姻中,小江终于忍无可忍逃回老家。谁知妻子追了过来,当妻子拿着一把剪刀向他胸口捅来,小江躲闪不及,胸部和背部被刺伤。

          报警后,公安机关向小江妻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随后,小江又向玉环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审查,法院认为小江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后两人协议离婚。

          家暴不再是“家事”。4年前,我国首部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措施,让司法介入阻断家暴有法可依。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省高级法院发布反家暴司法大数据。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实施至今,全省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821份,发出677份;其中今年1至10月底,受理保护令申请164份,共发出146份,签发数量占受理数量的89%,值得注意的是,女性并不是家暴的唯一受害者,今年受理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中,男性申请6份,小江就是其中之一。

          对于永嘉女子阿丽(化名)来说,是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她在婚姻中得到了喘息的机会。2011年4月,刚满20周岁的阿丽嫁给了大她8岁的阿武(化名),本以为年长的丈夫会宠爱她,但现实很打脸。

          阿武曾对她动过手,去年两人分居后,阿武甚至撬开了她的车,装上窃听器和定位器,跟踪、骚扰、威胁她。2019年11月,阿丽因在机场被阿武抢夺行李而报警。同年12月19日,阿丽第一次向永嘉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作出裁定,禁止阿武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阿丽。今年5月20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快届满失效时,阿武再次发短信威胁阿丽。于是,阿丽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令,法院予以准许。“若不是法院的保护,我可能撑不下去而自杀了。”阿丽希望能早日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好这场令她心惊胆战的婚姻。

          家庭暴力主要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施暴者无论是丈夫妻子、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都属于家庭暴力。今年11月,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最新发出的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让人看了心酸。耄耋夫妇因为拆迁补偿款被大儿子持刀威胁。“我要求他不要再来吓唬我,我心脏受不了,要求法律保护我。”老夫妇受到惊吓先后住院治疗,害怕被持续威胁,于是一起向法院发出请求。莲都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老人的儿子对其亲生父母实施家庭暴力。

          长期以来,家事纠纷是民事案件的重中之重。浙江高院发布的数据中还显示,2020年1-10月,全省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49万件,办结4.39万件,服判息诉率95.5%,调撤率64.6%。做好家事审判、处理家事纠纷,依旧任重道远。

          同时,浙江高院也发出呼吁,家暴不是家务事,不要再做沉默的大多数,一起反对、拒绝、抵抗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