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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毒品案件4309件
        重刑率明显高于其他犯罪 有医生“卖”咳嗽糖浆获刑

          第33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介绍2019年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从法院审理数据来看,我省毒品案件数量近几年在持续下降,但案件绝对数仍保持高位。省高院刑三庭庭长梁旭东介绍,2019年,全省法院共计审结各类一审毒品案件4309件4815人,案件数量排在盗窃、危险驾驶、诈骗、赌博之后位列第五。

          我省属于毒品输入型省份。从毒品种类看,氯胺酮(K粉)、甲基苯丙胺(包括冰毒及片剂)、海洛因占主导地位。但从去年审理的案件看,氯胺酮(K粉)数量迅速上升。

          丽水市中级法院审理的吴祖新等14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是一起发生在我省的特大贩卖、运输氯胺酮案件,共计贩卖、运输氯胺酮372.9公斤。这是近年来我省法院审理的涉案毒品数量最大的案件之一。被告人全部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人死刑、2人死缓、6人无期徒刑。从全省的处刑情况看,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有738人,重刑率约15.3%,明显高于其他犯罪。

          此外,还出现了一些贩卖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件,如γ—羟丁酸、可待因、氟硝西泮等。毒犯贩卖的是国内外企业依法生产的麻精药品,如酒石酸唑吡坦片、阿普唑仑等药品,未用于正当医疗用途而构成贩卖毒品罪。

          开化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医生违规出售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案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一种治疗咳嗽的常见药品,需要凭医生处方才能购买,且每次只能少量购买。徐建平、颜纯土二人是乡村医生,他们向毒贩大量出售复方磷酸可待因,被认定构成贩卖毒品罪并判刑。

          法官提醒,现实生活中大量止痛类、止咳类以及治疗失眠的药品中,都含有国家管制的麻精药物,只能凭医生处方购买,不能私自贩卖。

          近年来,受部分国家大麻合法化影响,大麻消费明显上升。从我省审理情况看,利用互联网贩毒案件有增多趋势。尤其在大麻类案件中,毒品犯罪分子从境外一些“种子”网站购买大麻种子,并在网上平台学习种植技术,种植大麻,然后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销售信息,利用物流快递寄送毒品,形成产供一体化网络链。

          诸暨市法院审结的卞晨晨、卞士磊贩卖毒品案便是利用“互联网+物流”贩卖大麻的案件。被告人卞晨晨不但利用互联网贩卖大麻,而且在专门的大麻网络论坛中从事管理工作,是论坛的版主。这个论坛中所传授犯罪方法(大麻种植)、销售违禁物品(贩卖大麻)等都是在国内实施的,因此,卞晨晨的行为还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涉案人员(包括吸食大麻人员)一般都有良好的家庭背景,文化程度较高,卞晨晨就是在新西兰留学的学生。

          高校留学生实施毒品犯罪的现象需引起重视。2018年5月至10月期间,宁波某高校一名外籍留学生在出租房内先后容留同校留学生吸食毒品大麻15次以上,被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附加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