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方法,强调以法治理念为基础,以法治基本内涵为约束和指引,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核。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方法指导实践,带领浙江省委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探索。
15年砥砺前行,法治浙江建设绘就斑斓画卷,成为彰显习近平法治思维方法理论力量、实践力量、真理力量最生动的样本。
良法善治,良法是基础。习近平法治思维方法强调规则先行,坚持“立法是法治的基础”。
去年12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这也是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长期以来,浙江立足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15年来,浙江共有20余部地方立法开创全国第一。
参与制定《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的宁波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处长林坚东说:“我省不仅注重立法的地方特色和管用实用,也注重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各个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为民立法。比如在制定《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时,宁波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意见征集模式,召开各类立法座谈会2314次,征求意见人数24080人,收集有效意见和建议226条。”
人民性,正是习近平法治思维方法的显着特征。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司法各环节,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都必须是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必须是彰显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
一个数据见证:92.25。这是2020年法治浙江建设综合满意度的分数。这背后,是法治思维方法的科学力量,也是浙江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使“法治浙江”建设真正惠及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实际效果的不懈坚持和生动实践。
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金华市婺城区公安分局,“破小案”成为一种“新时尚”。近年来,婺城公安坚持以民生问题为导向,将违法犯罪打击重点对准多发性盗抢类、侵财类等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用破小案保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几天前,婺城公安启动“小案快破”机制,仅用8小时就为辖区10余名群众找回了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我们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婺城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沈兆钧说,这也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要求。
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习近平法治思维方法指引我们,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秘书科科长楼书杰对此深有感触。海曙区是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之一。近年来,海曙区司法局通过智慧赋能法治建设,将综合行政执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工作搬上“云端”,并在洞桥探索运行“线上合法性审查”,实现最短1小时41分即完成全流程审批,有效助力法治海曙建设。“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明显的感受是,行政事务办理质量和效率大大提升,社会整体环境、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也有质的飞跃。”楼书杰介绍,新征程新使命,海曙区将继续在依法决策、行政执法、纠纷化解、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功夫,打造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谋划,把握“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的基本定位,是习近平法治思维方法的主要特征。在浙江,法治已成为推动改革的“控制阀”、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的“压舱石”。去年4月,全省首例涉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在余姚市法院公开审理、当庭宣判,余姚市法检“两长”同时出庭,超16万名网友通过直播在线观看庭审,释放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强烈信号,涉案的国外知识产权权利人为中国司法竖起了大拇指。“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依法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为更多国内外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此案审判长余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家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