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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性监督从“施工图”变“实景图”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如何建立新型监督管理体系,在有序放权的同时实现有效监督,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我省着力从内部监督、法律监督和外部监督制约等几方面入手,构建清晰明确的“施工图”,用“钉钉子”精神将其打造成“实景图”,助力改革稳步推进,确保司法权力运行科学高效。

        强化内部监督 “动真碰硬”成关键词

          集中评查发回重审、改判、长期未结、投诉举报等重点案件2.1万件,发现各类问题935件次,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这是2019年浙江省高院首次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交出的“答卷”。“动真碰硬”成为其关键词。今年的“大检查”也正在进行中,充分发挥了案件评查的监督作用。

          今年初,省检察院加强对下级院司法办案的领导和监督,对5起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了专项督察,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权力到位,责任到人,但放权不等于放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实行新型办案机制后,我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常态化组织开展司法质量监督检查等形式,督促干警提高办案质效,有效推动了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地。

          同时,相关制度及时跟进保障。省高院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引(试行)》,建立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案件评查制度。省检察院出台《浙江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建立全省案件质量评查综合报告制度。

          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也成效明显。以省高院加强“四类案件”监管为例,浙江法院审判信息系统中增设“四类案件”全流程在线监管模块后,各法院月均存案工作量同比下降2.7%,同期结案率上升5.4%,12个月长期未结案下降69.9%,18个月长期未结案下降84%。

          监督有规,监督有度。省高院出台《关于院长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的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省检察院出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配置规定(试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办案组织设置及运行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权责清单。

        强化法律监督 “制度铁笼”确保“刚性”

          今年8月21日,浦江县检察院在县法院设立了法律监督办公室。法律监督办公室的运行,有利于推动审判执行活动和法律监督工作高效开展,提升“两院”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此前,浦江县检察院已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7月27日,浦江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明南来这里“坐班”时,了解到县公安局正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她第一时间向本院建议跟进监督。当天上午,浦江县检察院就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

          目前,全省已有12家检察院在市、县(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在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追捕追诉、非法证据排除等专项工作时,检察官办公室也发挥着配合落实、沟通协调等作用。

          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疑难案件定期协商研判,对检察建议法律无明确规定的在2个月内回复,各地方、部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情况纳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考核,对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执纪执法司法机关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去年7月,省委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全省如何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成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在省级层面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制度文件的省份。一年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完善机制、细化举措,取得初步成效。近日,省委决定以书面自查、实地督查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深入推进我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向科技要“战斗力”,畅通虚假诉讼监督渠道,也是我省不断探索的主课题。

          收集海量裁判文书数据,对裁判文书进行要素化处理,准确提炼检察监督点,智能排查推送,人工审查和深入调查,裁判监督……我省成功研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去年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861件,涉案12亿余元,已形成虚假诉讼精准监督的浙江检察工作特色品牌。这套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还将升级优化,加强在全省的推广应用,不断扩大信息筛查范围,提升研判精准度。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 司法活动有序开展

          今年7月22日上午,嘉善县政协副主席仰金贤率县政协派驻民主监督第六小组成员到嘉善法院开展工作交流。派驻民主监督第六组今年将到法院开展民主监督,并形成与监督单位或监督工作有关的社情民意或政协提案。

          同月底,《金华新闻联播》播报一则《公告》: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今年随机抽取了10位法官、6位检察官作为评议对象。

          不久前,丽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

          近年来,我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改进代表联络工作,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确保司法活动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有序开展。

          今年3月开始,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下发活动方案、任务清单和工作计划表,认真抓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在全省政法单位和广大政法干警之间掀起了一场自我加压、自我剖析、自我提升的活动热潮。

          这是近年来省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省政法单位统筹协调的一个缩影。除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专项治理外,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法单位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协调提出针对性强的指导意见,也是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今年,省委政法委在认真调研、广泛讨论的基础上,重点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涉案财物查证、处置机制”“刑事案件管辖工作机制”“政法单位办案数据共享机制”等五个机制。

          近年来,我省持续改进和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出台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的规定,试点探索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办案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执法监督常态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