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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办学校积分不足,民办学校学费太贵,新居民子女被迫辍学
        为了“一个都不能少”,检察机关操碎了心

          不久前,8岁的小峰(化名)在辍学半年后,又背起书包回到了校园。他能重圆读书梦,与一群检察官有关。

          “阿姨,我想上学。”今年9月,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周颖找到小峰时,他正在家中唯一一张桌子上练习写字。这是他们租住的房子,空间狭小,年迈久病的奶奶独自照顾着小峰。

          之所以注意到小峰,是因为他爸爸陈某某因盗窃被检察院羁押审查。承办检察官李晓红发现,陈某某有个8岁的儿子,本该上学却辍学在家,于是将情况反映给周颖。周颖和同事们调查发现,陈某某一家是四川人,十几年前到秀洲打工。儿子小峰出生后,其妈妈便离开了,全家仅靠陈某某一人打工维持生计。

          陈某某一直在打零工,没有稳定工作,没有交过社保,也买不起房子。根据秀洲区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标准,公办学校优先录取积分高的新居民子女,按小峰的情况上不了公办学校。于是,陈某某咬牙让小峰就读于秀洲区某民办学校,每学期学费5000多元。今年受疫情影响,陈某某失业,无力再支付学费,小峰一年级只读了一个学期,便辍学在家。

          为帮小峰重返校园,检察院努力为他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今年9月,小峰重新背上书包。同时,基于陈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事后退还盗窃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检察院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随后,检察官向辖区教育部门、学校等进行了解、排摸,发现小峰并非个案。秀洲区现有的减免学费等帮扶助学政策,主要针对本地户籍、就读于公办学校或被认定为低保、困境儿童等的学生,而当地民办学校对于像小峰这样家庭困难又办不了低保、困境儿童认定的新居民子女,只能减免餐费等学杂费,教育费用依然较高。

          如何保障新居民子女的义务教育权?秀洲区检察院向区教育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新居民子女中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但因贫困无法就学的情况进行排摸,并尽快研究出台保障机制。近日,区教育体育局联合检察院、团区委、妇联出台《秀洲区贫困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办法》。根据办法,教育部门将鼓励民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减免部分学费,实行“先入学、后缴费”,并明确将“保障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作为对民办学校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此类情况,及时做好司法救助、法治教育等工作;团委、妇联将此类未成年人纳入日常工作中;探索建立多元帮扶体系,拓宽对家庭困难新居民子女的助学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