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添新岁月,春满浙山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一年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秉持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精神,强化争当“排头兵”的意识,不断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为我省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
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建立“首题必政治”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浙江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英模人物报告文学选发布
司法厅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2018年10月25日,重新组建的浙江省司法厅正式成立。
根据《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将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组建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作为省司法厅的管理机构。
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正式挂牌成立
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运转有序,加强行政立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刑事执行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
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全面深化
省两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省域层面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完善。
《浙江省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清单责任分解(2018—2020年)》确定的2018年184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181项,基本完成3项。全年共对274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规章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63件、修改35件;梳理出各类证明涉及的办事事项503项,建议取消国家设定事项72项,明确可以取消地方设定事项43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5项,协调做好浙江自贸试验区省级管理权限下放相关工作。
法治服务民企获好评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有悖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法规规章制度专项清理”“民营企业金融风险防范法律服务”等十大专项活动,得到了民企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省委书记车俊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肯定。
专项活动组织动员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4万人,成立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347个,走访服务企业9.1万余家,举办法律宣讲4500余场,为4.58万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98万个。
“最多跑一次”跑出司法行政加速度
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纳入“最多跑一次”的19个主项、45个子项全部开通网上申请办理功能,全年共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6418件,网上办理6222件。
一是推进事项标准化。编制完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事事项“八统一”指导目录,梳理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权力事项选用及维护标准,办事时间平均精简2天以上。二是推进数据共享。完成涉及司法鉴定管理等50项事项的省厅自建业务应用系统与地市“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完成省市县三级办事事项需求梳理及数据普查平台入库工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生事项“一证通办”率达60%。三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省统建“双随机”监管平台,修订抽查事项,编制专用检查表单,推进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建设。
构建浙江特色的监狱修心教育体系
浙江监狱系统认真探索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规律,突出政治攻心、法治正心、道德润心、情感暖心、矫治塑心,积极构建以修心教育为特色、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努力把罪犯教育改造成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取得了较好改造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年来,全省监狱系统全面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三位一体建设,健全监狱预测预警预防体系,深化罪犯分级分类管理,扎实开展个别教育、忏悔教育、亲情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罪犯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和刑释前就业指导,实现了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
“四四五”戒毒模式全国推广
2018年5月,司法部下发《司法部关于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指出要建立以“四区分离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相对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正式将浙江“四四五”戒毒模式提升为全国统一模式。
VR虚拟现实毒瘾评估矫治系统
近年来,全省戒毒系统围绕戒毒模式高质量运行,注重新技术戒毒疗效的研究探索,积极推广重复经颅磁刺激技术、VR虚拟现实毒瘾评估矫治系统等项目,发挥科学戒毒方法的创新引领作用。发布安防信息系统建设、诊断评估工作和体能康复训练规范等3个地方标准,生理脱毒评估等2个标准通过立项,浙江戒毒工作继续领跑全国。
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一县一品牌”战略,全力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
指导嘉兴市部署开展“先锋助矫”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把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送到社区服刑人员“家门口”;加强与省关心桥教育公益基金会合作,深化开展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关心桥驿站”共建活动;指导丽水市开展社区矫正“大帮教”机制建设试点,盘活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资源;指导温州市开展社区矫正进村居、进网格、进文化礼堂“三进”试点,推进乡村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平台建设;培育形成杭州市“淘宝式社区服务”,设定网上预约、点单、考核“三项、九步”标准化流程;绍兴市建立“社区学院教育管理基地”,把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本地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
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
2018年12月3日,浙江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正式启动。
通过组织浙江农信杯“书法说宪法”主题书法展、开往国家宪法日的法治宣传地铁专列上线、省预防金融风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仪式、“我是宪法同龄人”主题摄影采风行、“交通与法同行”启动仪式、司法行政公众开放日活动、普法用法五教同行浙江省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授牌仪式、“我爱读宪法”系列抖音短视频发布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推进我省宪法学习宣传新高潮。
全省各地各部门将宪法宣传与传统文化、行业文化、地域文化、动漫文化、影视文化等有机融合,共举办各类活动7100余场,吸引1400余万人次参与。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顺利开展
省司法厅会同省法院,在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全省全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3601件,同比增长43.2%,试点地区法院通知提供法律帮助7436件。
试点期间,着力扩大援助范围,积极探索法律帮助模式。努力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系统规范了工作站建设要求,明确了部门责任和衔接配合。省司法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建立省级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并指导各地普遍建立健全这项制度。指导试点地区采用律师资源跨区域调配等灵活指派方式,破解律师资源不足难题。
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专项行动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部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省两办名义召开全省部署动员会议、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视频汇报分析会、现场推进会、总结部署会。全省建立乡镇(街道)“访调对接”工作室880个、联调中心665个,排查信访纠纷11675次10932件,累计调处信访矛盾纠纷8143件,调处成功6442件。
2018年,全省各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0余万件,工作成效显着,全省58家单位和29名个人受司法部表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入围2018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改革创新项目。
顺利实施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严密组织,规范管理,精心服务,安全、顺利、平稳完成了我省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阶段考试的实施工作,在司法部召开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场
2018年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进行。客观题考试全省共设11个考区,32个考点,441个考场,有24222人报名参加考试;主观题考试全省共设4个考区,5个考点,266个考场,
有7917人报名参加考试,实现了“零差错、零事故”。
完善开门立法工作机制
按照民主立法要求,省司法厅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开门立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所有立法项目草案都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采取听证会、媒体恳谈会、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建立立法志愿者工作制度,通过公开招募,建立了一支关心立法工作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立法沟通协调,法规项目提请审议前,专门向省人大有关专委汇报工作情况。完善立法民主协商机制,省政协社法委对《浙江省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等2件规章项目开展对口协商,保障了政协委员的立法参与权。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我省以集中行政复议职责为核心,以专职复议机构为载体,以优化办案机制为保障,积极探索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突出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目前,全省均已启动改革,11个设区市改革方案均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批复。截至2018年底,省行政复议局已运行2年多,8个市和51个县(市、区)行政复议局已挂牌。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与地方机构改革同步推进、同步完成的要求,将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力争各市、县(市、区)全部挂牌。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新台阶
2018年,省司法厅围绕建成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位一体建设,推进区域均衡、城乡均衡、人群均衡三位一体发展,加强服务产品、服务标准、服务队伍三位一体建设,提前两年实现司法部提出的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建设目标,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省范围基本建成。
全省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打包服务、定期值班、服务预约、e服务微信群等形式实现有效覆盖;公证机构全部入驻市、县实体平台;司法鉴定机构入驻率达到70%;市级法网与浙江法网形成网站集群,浙江法网对接支付宝城市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统一政务热线有效衔接;全省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智能化,各市形成完整的产品项目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覆盖率达到100%;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覆盖率达到100%。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坚持政治引领,开展厅管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组织“跟着总书记读好书”等活动,大力弘扬“忠、勇、严、实、新”职业精神,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3009次,21902名党员干警参加学习。坚持党建先行。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十法”,组织开展“三合、三和”等主题党日活动,厅直属单位已创成五星级“星级规范化党支部”76个。坚持能力提升,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实战实训、技能比武等活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全年共开展集中培训200余期,1.8万名干警参训。坚持从严治警,认真学习贯彻省委清廉浙江建设决定,深入推进“清廉司法”建设,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促进了队伍清廉、执法清正、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