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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民不服行政复议状告市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

          7月2日上午,杭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一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副市长缪承潮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答辩,市中院副院长林沛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城区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人及市直机关相关负责人到场旁听庭审。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杭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费某诉杭州市政府规划行政复议一案,系费某不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杭州某公司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认为该行为影响其住房采光等相邻权,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审查后,认为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不涉及建设项目的高度、间距等,对费某的住房采光等相邻权益不造成影响,故认为费某据此提出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决定驳回。费某不服,向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缪承潮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一定要依法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并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次出庭应诉,主要也是来听取群众对杭州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建议。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本次庭审旁听,要从司法审查的角度进一步了解群众对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科学规划杭州城市发展,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该案将择期宣判。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据介绍,2019年,杭州市两级法院共开庭审理全市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案件1730件,其中1494件有负责人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率为86.36%。今年上半年,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已达90%。